贯彻党的群众路线,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,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。近日,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居民凌某梅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:我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发启装饰城市场B区7栋10—12号的店铺,被孙某明把我的门锁撬开而入。他叫了房产局的人到我店铺里面,检测我房子是不是危房。借助房产局的单位之名,把我房子的樑及砼柱子打了多处洞,破坏我房子的整体结构,原来好好的房子变成危房。
在2023年11月18日,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104国道旁发启建材装饰城市场内B区7栋712商铺(租户2023年9月10离开)门锁被孙某明(不是市场工作人员,市场发了通知9月5日解除孙某明合同)撬掉而入。带安厦公司工作人员进去(房产局),以房屋检测为由,把房樑及柱子多处打孔。每打一处孔,都有一个孔打到钢筋上面了,肉眼可见(专业人员不做专业的事)。
好好的房子变成危房,这商铺已不能对外出租了。并且把我商铺前后门锁撬开都换掉,想占为己有。我丈夫报警了,到场的民警没有叫对方把钥匙拿来,把门打开,应该在房子里面现场拍照取证,然后双方及三方(房产局)人做笔录。民警把这事情定为民事纠纷,不立案。而实际情况是,我和他们没有民事纠纷,房子是我在市场租的(合作合同20年)。
2023年9月27日、10月5日、11月17日,市场内A区1480—1482号仓库,孙某明多次阻止我客户进货入库(要收租金、物业费、管理费。我们没有合同关系,怎么能交钱给他呢),说我的仓库是他的。并且多次用车子挡住我的仓库门(有报警回执单及照片)。说我仓库有纠纷,我拿证据给民警看(租市场内的地协议合同,自己盖的房子),民警当面也不阻止他,也不细察看孙某明证据的合法性所谓的委托书(叶某奎的经营管理使用转让合同的函在2023年7月12日被刘某清解除了,孙某明的委托书是叶某奎委托他的)。民警一直在被孙某明忽悠,如今没给我处理,并推荐我去有关部门或者去法院处理。
孙某明冒充市场工作人员,欺骗当地派出所和房产局,以检测危房为由,其目的就是破坏我的房子,就是想占为己有。前后门锁都被孙某明本人换掉了。孙某明说我的房子是他的,应该由孙某明起诉我。他却硬要抢我的房子。孙某明说是他的老板叶某奎让他去撬锁的,他们说现在发启市场都是刘某清管理,和我们投资人没关系。我们都不知情,也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,他们就以委托书为名,蓄意扰乱市场和骚扰投资人,抢占投资人的房屋。从9月底开始,一直堵着我的仓库。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。
孙某明一直拿着委托书在市场敲诈勒索,找商户收钱,扰乱市场秩序,换商户电表,锁市场办公室门,给商户们造成无法估计的严重经济损失。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,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,听民生,察民情,解民忧,尽快查明事实真相,依法依规公正处理,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。
来源:头条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