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好农村的事情,实现乡村振兴,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,党员队伍必须过硬。近日,重庆市潼南区新胜镇钟峰村2组村民吴某发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村干部夏某琼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,希望上级领导予以关注,依法依规公正处理,给村民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。
村支书夏某琼从一开始任职,为6个企业里注册资金。2013年11月12日,注册资金10万元,核准日期2018年1月31日;社会组织类型于2012年12月18日注册资金3万元,潼南区民政局;为自己家庭养猪农场注册资金98万元,成立日2014年4月8日;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重庆鸿汇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,注册资金100万元;新胜镇钟峰村生姜合作社成立日2012年4月5日,注册资金1125.2万元;新胜镇钟锋村便民店成立日2009年3月31日,注册地址钟峰村一组129号。
2012年全村110户建卡贫困户456人,限期脱贫摘帽20户几不愁的生活。村支书就把这项资金,把全村贫困户的田土地,按照每亩地8000元,山土地每亩地4500元,田土地总面积367.6亩地贫困户的土地按土地资金分红,无论公司亏多少钱,每年10月31日兑现承诺。另外给他做工的钱都要不到。
村支书夏某琼把国家政策给的资金拿来提供给养殖户,说刘某华养起了几十头牛;去年10月,盘山村的代某海等5户,每户免费送10头黑猪,共送50头;还说生态环境搬迁政策补助金,钟峰村4组鄢某烈等9户获得了每人8000元。
我于2008年10月21日去市信访办反映情况,渝访二转字(2008)1474号转县信访办,事由我与妻子早已离婚,无房住和没有收入,申请解决我几十年的寃情和伤害,请求解决没有房住和农村低保等,一直没有回音。我又向镇领导林某某反映情况,得到的答复是:政府没有钱给你修房和满足你提出来的要求。
我写信向区某委反映情况,写的村支书夏某琼涉嫌不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。他的农场请人做工不给工资按排低保,给他做工的钟峰村一组龚某文、代某云,二组李某兵、邱某民、邱某强8900元。龚某文4000多元。和包田土地以前一村三队的永某照和钟峰村的土地入股分红每亩地600元和贫困户的土地租金,直到现在没有得到,土地总共面积367.6亩。后来区某委转到了镇里,由镇里按排人员调查处理。有少数的干部把我当成犯人一样,把我写的信不保密,说:村支书给钱,李某兵不要,关你什么事?还说去查了、走访了,我就去问本组的李某兵和4组的鄢某烈:你们9户每家得到8000元?他就说我们一分钱都没有。李某兵说没有来问。此为何故,不得而知。
来源:乡村振兴资讯